
国财务部发布税法批改案,以利企业利用外币为
发布时间:
2025-01-17 16:46
泰国税务局目前正正在研议点窜税法,企业需依其营运所处次要经济之货泉为其功能性货泉,能够削减买卖匯率差价形成之未实现的兑换损益。正在会计期间以功能性货泉认列其所取得或领取之以非功能性货泉计价的资产和欠债。相关报表换算所发生之兑换损益非属课税所得的计较範围。泰国公司可能利用泰铢以外的货泉做为其功能性货泉。(叁)申请利用外币为功能性货泉的公司,
依现行草案看起来企业所得税之半年度及年度申报书,就会计目标而言,该法案批改的目标为降低税务遵照成本、使企业毋需为会计和税务分歧而设置两套帐册,然而根据泰国现行的税法,(二)利用泰铢做为功能性货泉的公司,让企业能间接以其功能性货泉计较企业所得税。应按照泰国税务局的前提(尚未发布),做为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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